谁是“作者”?
著作权制度的核心是保护“作者”的智力创作成果,AI创作物的著作权争议,归根结底在于回答一个问题:AI生成的作品,谁是法律意义上的“作者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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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:
- AI是作者:这种观点认为,当AI模型通过复杂的算法和海量数据学习后,独立生成具有独创性的内容时,AI本身就应被视为作者,这在全球主流法域都行不通,因为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明确规定,作者必须是自然人,AI不具备法律人格,无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。
- 用户是作者:这种观点认为,是用户(或提示词工程师)构思了创作的主题、方向、风格和具体指令,用户的智力投入是作品诞生的关键原因,用户应被视为作者。
- 没有作者:这种观点认为,AI的创作过程本质上是数据处理和模式匹配的结果,缺乏人类思想中那种真正的“独创性”和“创造性表达”,如果AI本身不能是作者,而用户的贡献又不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,那么该作品就不满足著作权保护的要件,属于公有领域,不受著作权法保护。
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的立场与实践
全球各国对此问题采取了不同的态度,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美国:版权局明确“人类作者”原则
美国版权局是这一领域最活跃的监管机构之一,其立场非常清晰:
- 核心原则:著作权保护仅限于人类作者的原创性智力创作,纯粹由AI独立生成的作品,不受美国版权法保护。
- 具体操作:
- 拒绝登记:如果一份作品提交时,声明其完全由AI(如Midjourney, Stable Diffusion)生成,没有人类作者的任何实质性贡献,版权局会拒绝登记。
- 混合作品:如果作品是“人类作者创造性贡献”和“AI生成内容”的结合体,版权局可以只保护其中由人类创作的部分,用户用AI生成了一张图片,然后进行了大量的后期编辑、裁剪、组合,加入了人类独有的创意元素,那么这些人类创作的部分可以获得版权保护,而AI生成的原始部分则不能。
- 著名案例:
- Thaler v. Perlmutter (2025):Stephen Thaler博士试图为其AI系统“Creativity Machine”生成的艺术作品《最近天琴座星群》申请版权,被美国版权局和法院相继驳回,法院明确支持了“人类作者”原则。
- Kristina Kashtanova的《Zarya of the Dawn》:这本书的插图由Midjourney生成,但 Kashtanova 负责编排、叙事和选择图像,版权局最初登记了全书,后在审查后修改了登记,仅保护了 Kashtanova 在文字编排和图像选择上的原创性,明确排除了AI生成图像本身的版权。
英国:注重“作者资格”和“创作行为”
英国《版权、设计和专利法》的规定与美国类似,但也有其独特之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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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学、戏剧、音乐、艺术作品的作者:必须是人,纯粹由AI生成的作品在英国也无法获得著作权。
- 计算机生成作品:这是一个特殊的例外条款,对于“由计算机生成的作品”(其作者不是人),法律将对该作品进行必要安排的人视为作者。
- 解释:这意味着,如果用户通过编写代码、设置参数等方式,使得AI生成了作品,那么这个“安排者”就可以被视为作者,并享有从作品创作之日起50年的著作权保护(而非作者终身加死后70年)。
- 挑战:这个“安排者”的界限非常模糊,是写了代码的程序员?还是输入了提示词的用户?法律实践仍在发展中。
中国:强调“自然人”和“独创性”
中国的《著作权法》与美国、英国的规定基本一致:
- 作者资格:根据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二条,著作权法所称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,这里的“智力成果”通常被理解为自然人的智力活动成果。
- 官方立场:
- 国家版权局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表示,AI生成内容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,关键在于人类是否进行了独创性智力劳动。
- 如果用户仅提供了简单的指令(如“画一只猫”),则不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。
- 如果用户对AI的生成结果进行了具有独创性的选择、编排、修改或深度加工,那么用户对加工后的部分享有著作权。
- 案例:中国目前还没有非常典型的判例,但法院的审判思路倾向于与美国版权局一致,即审查人类在创作过程中的贡献程度。
欧盟:更严格的“人类创造性”标准
欧盟的《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》对AI生成内容的态度更为保守:
- 严格标准:指令明确规定,只有由人类作者创作的作品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,AI生成的文本、图片等不被视为受保护的作品。
- 目的: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创作者的权益,防止AI大规模替代人类创作,并确保数据训练的合法性(即训练数据不能侵犯现有版权)。
总结与未来展望
| 司法管辖区 | 核心立场 | 关键点 |
|---|---|---|
| 美国 | 人类作者原则 | 纯粹AI生成内容不受保护,人类与AI的混合作品,仅保护人类贡献部分。 |
| 英国 | 计算机生成作品例外 | 无自然人作者时,将“安排者”视为作者,保护期为50年。 |
| 中国 | 强调自然人独创性 | 纯粹AI生成内容不受保护,人类需有实质性、独创性的智力投入。 |
| 欧盟 | 严格的“人类创造性” | 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获得著作权,AI生成内容不被视为作品。 |
未来发展趋势
- 立法更新:各国政府正在密切关注AI技术的发展,未来可能会出台专门的法律来规范AI创作物的著作权问题,这可能会引入新的权利类别,如“数据库权”、“ sui generis 权利”(一种特殊权利)等,或者调整现有的“独创性”标准。
- 合同约定:在法律明确之前,用户协议和服务条款将成为解决权属问题的重要途径,AI服务提供方(如OpenAI, Midjourney)通常会在其协议中明确规定,用户拥有其生成内容的所有权或许可使用权。
- 技术解决方案:可能会出现“数字水印”或“内容溯源”技术,用于标记AI生成内容,帮助公众和平台识别其来源,从而间接影响其商业价值和法律定性。
- “作者”概念的重新定义:最根本的变革可能在于,法律是否以及如何重新定义“作者”和“独创性”,未来可能会出现一种中间状态,承认AI在创作过程中的“工具性”或“协作性”角色,并据此建立新的权利分配机制。
给用户的建议
- 明确你的贡献:在使用AI进行创作时,尽量保留你的创作过程,包括你的原始构思、提示词的迭代、以及对生成结果进行修改的记录,这些证据在未来主张权利时至关重要。
- 仔细阅读用户协议:务必仔细阅读你所使用的AI工具的用户协议,了解其对生成内容所有权的规定。
-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:如果你的创作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,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,以获取针对你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。
目前全球主流观点是:纯粹由AI生成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其版权处于公有领域,只有当人类的智力贡献达到“独创性”标准时,人类才能就其创作的部分获得著作权。 这个领域的法律仍在快速演变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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